中新網廣州10月27日電 (記者 方偉彬)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7日發(fā)布消息稱,今年1-9月,該省法院新收案件224.1萬件,同比下降0.6%;訴前調解民事、行政糾紛112.8萬件,調解成功64.5萬件,調解成功率達57.2%。 據(jù)悉,今年前九個月,廣東高院立案庭發(fā)回改判案件32件,對下級法院不當駁回起訴或者不予受理的情形予以糾正,依法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合法權益。 當天,廣東高院首次發(fā)布訴權保護典型案例。這些案例通過在婚姻家庭、所有權、合同、勞動爭議、公司、破產等糾紛中,依法識別重復起訴、準確認定法律關系、合理界定原告主體資格、妥善處理刑民交叉問題等,保障當事人依法合理行使訴權,強化訴源治理,促進爭議實質化解。 在某銀行與羅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中,2016年,譚某向某銀行借款購買房屋,某銀行發(fā)放了貸款。2020年,譚某未按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某銀行遂提起訴訟。后經查,譚某已死亡,其子羅某繼承財產,故某銀行變更羅某為被告。 廣東高院經再審審理認為,該銀行提供的借款合同、由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以及一審庭審筆錄可以初步證明某銀行與譚某之間存在金融借款糾紛、譚某已死亡以及羅某為譚某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等事實。某銀行起訴時,提供了被告的姓名、住址和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本案起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法院應當依法審理。 在邱某與陳某探望權糾紛案中,邱某與陳某離婚糾紛一案,法院作出調解書載明:邱某每周可探望孩子一次,陳某應予協(xié)助。后陳某拒絕協(xié)助。由于調解書沒有明確探望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邱某遂向法院起訴,請求陳某協(xié)助行使探望權,并確定探望時間、地點、方式。 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調解書雖已對探望權行使達成協(xié)議,但行使探望權的方式、時間并不明確,雙方協(xié)商不一致,邱某針對原調解書未具體約定的探望權行使方式、時間提起本案訴訟,屬于新的事實和理由,不屬于重復起訴,應予受理。(完) |